近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一场针对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的专项清理行动,创新采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劳务代偿+公众参与”模式,以实际行动维护本地生态安全,让法律约束力转化为生态修复行动力,让宪法精神在田间地头“落地生花”。
一铲一捡间 是“看得见”的生态修复
“加拿大一枝黄花”繁殖力强、根系发达,严重威胁本地生态安全,亟待清除。与以往单纯依靠政府力量不同,本次清理引入全新机制——部分曾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通过组织员工参与清理劳动,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赔偿责任。

上午,行动正式开始。挖掘机将一株株“黄花”连根翻出,承担代偿义务的企业员工仔细捡拾、归集。统一装车后,这些入侵植物被运往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前总觉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离我们很远,现在亲身参与清理,才真切感受到每一个环保行动的意义。”一位参与劳务代偿的企业员工说。这种参与式、体验式的责任履行方式,让环保从“纸上条款”变为“手中行动”,实现惩罚、教育、修复多重效果。

俯身拾起间 是“多元共治”的责任践行
解放路小学学生和公众志愿者加入,为这场行动增添了特别色彩。解放路小学学生、社会志愿者与企业员工并肩劳作,认真捡拾植株,体验生态保护的不易。“这是最生动的环保课和法治课。”带队老师表示,实践中的学习远比书本教育更深刻。

现场社会志愿者则代表了公众参与的力量。这种“政府主导、司法保障、责任方参与、公众监督”的模式,构建起生态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

一书一本中 是“生态法治”的理念融合
活动现场,生态环境局与检察院工作人员还向参与者发放宪法学习读本,将生态清理现场变为普法课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具体体现。”如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丞丞表示,此次行动不仅是清除外来入侵物种的具体实践,更是探索“生态修复+检察监督+公众参与”协同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未来,如东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普法宣传与生态共治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随着最后一车“一枝黄花”被运离,一片空地重归整洁。通过这场特殊的劳动,“损害赔偿必须到位、宪法精神必须落地”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更多人心中。从赔偿到修复,法治精神沿着这样的实践路径,在绿水青山间持续生长,绽放出更加蓬勃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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