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利剑作用
冯 华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门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从2015年开始试点到第三轮第三批完成督察反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从无到有、持续推进。十年来,督察紧扣发展所需、民心所向,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入手,严肃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纵深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硬约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当前和今后10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完成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必须保持战略清醒和战略定力,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继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督察向纵深推进。要强化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保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在推动督察整改上下功夫,用好督察成果,健全完善督察制度体系,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抓好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还要加强督察队伍建设,严明作风纪律,不断提升督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保证督察风清气正。
有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压实政治责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利剑必将更为锋利,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持续迈上新台阶。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14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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