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网 搜索信息
登录 注册
 
首页 - 信息中心 - 公众说环保
“特供酒”调查之二
发布时间:2024/9/28 11:24:21
来源:人民网   点击:324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题:一块钱的酒,五块钱的瓶——“特供酒”调查之二

    新华社记者马晓成、熊丰、张逸飞
  一架腾空而起的战斗机图案取代了飞天女神图案,包装盒上赫然印着“部队专用”字样……看起来颇像“茅台”的“特供酒”,实际上没一瓶是真的。
  近期,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辽宁、吉林等省公安机关相继抓获一批制造、贩卖所谓“特供酒”的犯罪嫌疑人,曝光“特供酒”产、供、销黑色利益链条。
  看起来像“真的”
  今年3月,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在检查中发现了一处藏匿大量“特供酒”的仓库,现场查获伪劣白酒共计四万三千余箱。这些酒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写有“军工酿酒厂”字样。
  记者在仓库里看到,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豪华夸张。一款名为“军中茅台酒”的伪劣产品包装配色、品名字体、外观设计与贵州茅台酒非常相似,最大的区别就是用一架腾空而起的战斗机图案取代了贵州茅台酒的飞天女神图案。

沈阳警方在仓库中查获的“特供酒”。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供图)

  警方介绍,这些“特供酒”销量十分不错,除了查获的4万余箱,犯罪嫌疑人辛某在2年内销售“特供酒”的流水金额超200万元。
  这些“特供酒”为啥如此畅销?
  沈阳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安锋说,查获的“特供酒”包装具有欺骗性。酒瓶形状有坦克形、冲锋枪形、手雷形,甚至还有导弹车和神舟飞船造型,瓶身和外包装上有多处醒目的“部队特供”“军队特供”等字样,看起来像“真的”。
  参与侦办此案的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宋阳介绍,一些犯罪嫌疑人销售时虚构退役军人身份,让很多消费者误以为其确实有“内部渠道”能弄到“特供酒”。
  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对部分消费者想要用“特供酒”充面子的心理拿捏得非常到位。“‘特供酒’平时基本不放在柜台里展示,只有当有人问的时候,才神神秘秘、欲拒还迎地拿出几瓶。”宋阳说。
  正规酒企夜里偷偷造“特供”
  今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侦破吉林市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公安人员顺藤摸瓜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所售“军中茅台酒”来源于黑龙江、安徽两家酒厂,其中地处安徽的酒厂还是一家手续完备的正规企业。
  “涉案的安徽酒厂在当地经营多年,销售量较大。该厂白天生产正规的浓香型白酒,夜里组织人员生产‘特供酒’,躲避日常检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袁野说。
  警方抓获该酒厂负责人李某及调酒师马某某,同时扣押了部分生产“特供酒”的包材。根据李某、马某某供述,李某与徐某为安徽老乡,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从2018年开始通过酒厂为徐某定制生产带有“军垦”标识的“军中茅台酒”。

吉林警方查获的“特供酒”。新华社记者马晓成 摄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每瓶“特供酒”的包装成本约5元,酒的成本不足1元。犯罪嫌疑人按箱销售,每箱6瓶酒,售价100元至300元不等。2022年以来,该酒厂共生产、销售“特供酒”5万余箱,销往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份的10个城市。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锁定“特供酒”黑色利益链条上的包材供应商——来自江苏无锡的华某。实地侦查发现,华某有一个包装生产车间,同时为李某提供正规酒和“特供酒”的包材。
  2022年至今,华某根据李某、马某某要求,订单式生产“特供酒”包材,每批3000套左右,包括包装盒、纸壳等;不同订单包装不一样,需要更换模具制作,制作完成后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据统计,华某累计生产包材5万余套,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特供酒”中检测出禁用成分
  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铲除一批制假窝点。
  经检测,公安机关查获的所谓“特供酒”多是不合格产品。
  在吉林市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中,李某联合马某某以每斤约3元的价格从安徽宿州购进95度玉米食用酒精,和蒸馏水勾兑至42度后,再配以少量酱香型散装酒,使其具有酱香味道。在“军中茅台酒”酒瓶上,酒精度数虚标为53度,印刷的国家执行标准为“浓酱兼香型”。
  马某某交代,“特供酒”并非按照执行标准酿制,不是粮食酿造。
  王安锋告诉记者,辽宁公安机关查获的113个批次的产品中,有53个批次样品总酯、总酸、酒精度数不符合规定,有些样品中甚至检测出被禁止使用的甜蜜素等香精成分,对饮用者健康构成威胁。
  “消费者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牢记市场上凡宣称‘特供酒’‘专供酒’的都是假酒,购买酒品时选择正规商家,发现可疑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反映,避免上当受骗。”吉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王旭东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净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注:除明确标明原创外,本站发布的图文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如您认为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息中心
 
快讯
媒体关注
图片新闻
公众说环保
绿色创意赛
环保小知识
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或了解更多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资源,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江苏环境网
关注江苏环境公众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支持我们  |  合作伙伴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03-2023 www.jshj.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绿色之友(南京大地文化发展交流中心)
电话:(025)84723697    网站邮箱:jslszy@jshj.org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苏ICP备14057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