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全称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7年9月16日推动达成的环境保护公约,旨在保护臭氧层、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管控,议定书被广泛誉为“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国际协定”,9月16日也因此于1995年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臭氧层保护日。2024年9月16日是第30个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也是议定书签署37周年纪念日,今年的主题为“蒙特利尔议定书:推进气候行动”。
我国于1991年签署议定书,分阶段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削减和管控。2021年,我国正式接受了议定书的《基加利修正案》,进一步对氢氟碳化物(HFCs,为人工合成的强效温室气体)展开管控。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4年3月起施行,为我国持续做好议定书履约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依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相关履约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在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下,于2023年年底启动了“江苏省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三期项目”,积极探索在我省建立长效履约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16个相关处室(局)、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江苏省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协调小组。二是明确履约重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要点。将无锡、苏州、常州、泰州4个设区市列为重点市,指导开展市级履约工作。三是推广应用信息系统。组建由省生态环境厅及13个设区市组成的全国ODS信息管理系统地市级管理员队伍,积极推动涉ODS企业注册备案。四是注重能力提升。针对全省履约工作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中加强大气、环评、执法监督、固体废物管理等条线履约政策信息共享。五是强化监督执法。将全省涉ODS规范生产联合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将涉ODS企业检查纳入守护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六是加强履约宣传。专题制作《国际环境瞭望》专刊,梳理分析消耗臭氧层物质管控国际经验。修订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施行后,及时制作主题宣传册及口袋书,在“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借助省生态环境厅“蔷薇花信”宣传载体,及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线下开展《条例》政策宣传。
江苏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和消费大省,做好议定书履约工作既是我省参与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现实责任,也是协同开展臭氧层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任务。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与指导下,进一步做好议定书履约及三期项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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