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网 搜索信息
登录 注册
 
首页 - 信息中心 - 快讯
违法排污!南京多家医院上了行政处罚黑榜
发布时间:2017/9/10 23:14:31
来源:人民网   点击:791

  中国江苏网9月10日讯 近日,南京多家医院因违法排污,上了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黑榜。

  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显示,南京多家医院违法排污被南京市环保局处以行政处罚。因数量相对集中,令人惊讶。

  交汇点记者在公示上看到,南京中天皮肤病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拒不改正,按日计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6000元。

  在宁环罚字〔2017〕104号上,南京市江宁医院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违反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非法转移倾倒,利用暗管、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在宁环罚字〔2017〕91号上,更让人吃惊的是,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另外,南京市浦口医院、浦口区浦厂医院、南京市高淳中医院和南京市雨花医院等等,均在近期因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或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等等,均受到几千元或者几万元不等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还有一些企业违法排污上了行政处罚黑榜。它们是: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38000元。南京嘉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对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62000元。南京先锋石油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4000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卢斌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注:除明确标明原创外,本站发布的图文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如您认为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息中心
 
快讯
媒体关注
图片新闻
公众说环保
绿色创意赛
环保小知识
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或了解更多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资源,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江苏环境网
关注江苏环境公众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支持我们  |  合作伙伴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03-2023 www.jshj.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绿色之友(南京大地文化发展交流中心)
电话:(025)84723697    网站邮箱:jslszy@jshj.org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苏ICP备14057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