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少年生态环境创新活动“美境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相关要求,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环境素养和科学创新能力,丰富社会实践经验,增强环境责任意识,我中心计划开展由壳牌中国公益支持的“美源于心,境成于行”2023年青少年生态环境创新活动(简称“美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国范围内大中小学(包括中专、职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团体(包括小组、班级、年级、学校及各类校外教育单位等)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学校统筹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并统一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报告,主办方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并纳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网络。
二、活动主题
联系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多样性、低碳生活、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禁塑限塑等相关议题,提出例如环保新闻宣传报道、科普文章、环保故事、发明创新、环境调查等可实施和可操作的方案。
三、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报告两种形式。2023年8月15日起可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报告,截止日期到2023年11月30日(活动细则见附件1),12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与实施报告将分开评审,同一项目既有设计方案也有实施报告的,只参加优秀实施报告评审。
四、活动组织
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自愿参加本活动,请自行登录生态环境教育信息服务平台美境行动版块(www.naturesch.cn)下载设计方案登记表、实施报告登记表和优秀组织单位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3、4),根据网站提示上传资料。
凡在六大片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川和陕西)开展的“美境行动”项目需首先参与六大片区组织方的初评,由六大片区初评后推荐参与全国评审,获得片区推荐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报告请于12月25日前由片区组织单位统一上传有关资料。
请各组织单位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活动理念。本活动为公益性质,不向学生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教育室 肖娟
电 话:010-84636352转802
邮 箱:Eco_Schools@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青少年生态环境创新活动“美境行动”的通知(正文).pdf
1.美境行动活动细则.pdf
2.美境行动设计方案登记表.docx
3.美境行动实施报告登记表.docx
4.美境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申报登记表.docx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