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网 搜索信息
登录 注册
 
首页 - 信息中心 - 快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20:49:35
来源:人民网   点击:876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13日 03 版)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注:除明确标明原创外,本站发布的图文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如您认为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息中心
 
快讯
媒体关注
图片新闻
公众说环保
绿色创意赛
环保小知识
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或了解更多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资源,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江苏环境网
关注江苏环境公众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支持我们  |  合作伙伴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03-2023 www.jshj.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绿色之友(南京大地文化发展交流中心)
电话:(025)84723697    网站邮箱:jslszy@jshj.org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苏ICP备14057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