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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环保法令趣谈
发布时间:2020/9/2 21:40:39
来源:中国环境网   点击:10915

  “乾、坤、屯、蒙”,这是《周易》前四卦。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是《千字文》前四句。
  一个是百经之首,一个是启蒙读物,但是都将天地放在了最前面,将自然放在了人类活动的前面。人类活动,仅仅是天地万物活动的微小部分。
  中国古代,是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黄帝“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仅仅是个传说,百谷也是后期儒者的美好歌颂,因为中国古代说“五谷”,也是比较晚期的事情了。
  不过,中国先民智虑深远,早就认识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认识到“天人合一”,和自然和谐相处。
  这其中,大家耳熟能详的,莫过于汤“网开三面”的故事了。商汤外出,见到有人在野外四面张网捕兽,并祝祷说:“从天下四面八方来的皆进我的网中。”汤说:“哎,这样就把鸟类全部打光了。”于是撤去它的三面,并祝祷说:“要想到左边去的,就去左边;要想到右边去的,就去右边;不要命的,就进我的网中来。”
  这虽然不算做法令,但也是汤理政时期的一种理念,是对生态保护的一个例子。
  要说环保法令,见于文献较早的,是《逸周书》(一说此书出于战国)中记载的“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斤,是对斧、刀等的总称。早在4000多年前,古人已经认识到,如果一次过度开采、捕捉,则会令物种越来越少甚至灭绝,难以恢复。
  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以实物证明中国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有环保法令。学者将其中涉及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竹简称为《田律》。《田律》中的一些内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大致意思是: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取鸟卵或雏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到7月才解除禁令。
  可以说,这是中国有实物证明的第一部环保法令。仅短短几句话,规定的期限从2月到7月,有半年时间之久,涉及到林木保护,水源保护,动植物的保护,内容很全面。
  西汉时期,有一则诏令也很出名,是汉宣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夏6月下发的。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
  神爵究竟是什么鸟,尚未有定论。但是汉宣帝立即启用了“神爵”的年号,可以想象这样的鸟,应该比五色鸟珍贵。五色鸟,现在还有,过万只飞翔,也是非常难得一见的盛景了。
  经考证,西汉时期,弹弓打鸟的行为比较多,遇到过万只神爵云集,好事者一定不少,为了保护临时飞来的这些鸟,汉宣帝专门下令,可见古人对生态的重视程度,也可以看出西汉时期,法令的灵活性。这是古代因环境保护的需要,临时颁布法令的一个很好的明证。
  说了那么多古代的例子,我们现在呢?
  当然是越来越好。
  当前,全社会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今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也将生态保护、“绿色原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影响更加深远。
  温故而知新,相信我们必将走出一条更好的生态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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