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网 搜索信息
登录 注册
 
首页 - 信息中心 - 环保小知识 > 政策法规
江苏为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8/11/20 22:54:05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1059

有望明年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

本报讯 19日,全国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在江苏立项,将针对住宅、办公建筑物、室内公共场所及其他室内环境,制订有效评价标准。这一标准有望于明年落地,在一定范围内的室内环境中先行先试。

“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由省疾控中心牵头制订。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并相继出台7类28种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2002年11月发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室内空气中温度、湿度等19种指标提出标准,为规范国内室内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然而这些标准颁布实施时日已久,无论在指标还是限值方面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科学证据进行修订。

本次标准的制订将组织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增加标准制订的权威性。“不同于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等由政府主导制订的标准,团体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产生的标准,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强化社会组织在标准化和创新中的作用。”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表示。

省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所所长丁震表示,标准立项后,将展开实地调查、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让标准更具可操作性。 (王 甜)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注:除明确标明原创外,本站发布的图文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如您认为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息中心
 
快讯
媒体关注
图片新闻
公众说环保
绿色创意赛
环保小知识
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或了解更多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资源,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江苏环境网
关注江苏环境公众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支持我们  |  合作伙伴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03-2023 www.jshj.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绿色之友(南京大地文化发展交流中心)
电话:(025)84723697    网站邮箱:jslszy@jshj.org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苏ICP备14057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