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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设施公众开放要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5/26 9:27:24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529

环保部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
治污设施公众开放要常态化

  本报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孙秀艳)日前,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据介绍,实现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常态化,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
  该指导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省会城市(区)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对公众开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座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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