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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0 21:57:10
点击:1205

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深入实施志愿服务普及行动,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定于今年9月在南京举办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以下简称“志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促进志愿服务相关要素有效对接。以志愿服务项目为纽带,搭建志愿服务的提供方、需求方、支持方、参与方交流对接平台,有效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和制度化发展。

  2、培育扶持一批示范型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组织。遴选一批服务覆盖面广、社会反响好、具有可持续性的志愿服务项目,予以重点培育扶持;促进志愿服务组织间学习借鉴、交流合作,培育扶持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的志愿服务组织。

  3、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志愿理念,广泛传播志愿文化,增进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工作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美好你我他

  三、活动时间

  “志交会”定于2016年9月3—4日(周六、周日)举行,会期一天半。

  4月下旬至8月底,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前期对接、线上展示、布展策划等工作。

  四、活动地点

  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五、主要内容

  (一)宣传展示

  1、项目展示:展示各地、省有关部门(单位)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和志愿服务特色工作;

  2、活动展示:举行开闭幕式,组织志愿者风采展示等活动;

  3、创意展示:集中展示各地制作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制作的志愿服务文化产品等;

  (二)项目对接

  4、项目推介:集中发布、重点推介一批接地气、惠民生、受欢迎的志愿服务项目;

  5、项目洽谈:推动爱心企业、慈善基金、社工机构、爱心人士与重点志愿服务项目提供方深入洽谈、结对扶持;

  6、项目签约:组织爱心企业、慈善基金、社工机构、爱心人士与达成合作意向的志愿服务项目提供方现场签约。

  (三)交流体验

  7、志愿课堂: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提升志愿服务组织自我管理、项目策划和资源拓展能力;

  8、主题沙龙:组织志愿者分享会,邀请优秀志愿者交流经验心得;

  9、服务体验:开展应急救护、消防宣传、亲子互动、技能辅导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并组织现场互动体验。

  六、组织形式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

  2、协办单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南京艺术学院;

  3、承办单位: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明办、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团市委等。

  (二)任务分工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负责“志交会”的总体策划、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并指导各地文明办做好项目申报、资源对接、组织参展、成果运用等。

  2、省民政厅负责组织爱心企业、慈善基金和社工机构参与相关活动,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项目资源对接,并指导各地民政局做好项目申报动员、资源对接、跟踪督导等。

  3、团省委负责指导部省属高校、企业和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进行项目申报、筛选和布展,负责团属社会资源动员及对接工作;指导各地共青团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4、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协助做好“志交会”总体宣传策划,制作刊播主题公益广告。省广电总台具体负责组织开闭幕式、项目推介、主题沙龙等活动。

  5、南京艺术学院负责提供场馆、场地,协助做好布展和有关保障工作,组织师生参加相关活动。

  6、各市文明办牵头做好本地志愿服务参展项目的动员、申报和资源对接工作,负责做好本市展区的布展工作。

  7、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承办单位负责布展方案的整体策划与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志愿服务体验活动,做好会务组织、志愿服务、有关保障等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七、推进步骤

  1、申报推荐(6月30日前)。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项目征集活动,广泛动员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进行项目申报。

  在此基础上,由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会同市民政局、团市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20个左右参展项目。联系人:杨娟,025-88802696,jszjh_p@126.com。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择优向团省委推荐1-2个参展项目,项目资源多的部门(单位)可适当多推荐。联系人:汪浩,025-83393592,jsvol@163.com。

  根据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项目,省文明办将从中筛选一批精品项目,在“志交会”期间集中推介。

  2、前期对接(8月底前)。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和省各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对接会等形式,组织动员社会资源与申报项目进行对接,力求形成一批合作成果。同时,所有参展项目上传“志愿江苏”平台,进行线上展示和对接。

  3、进场布展(9月1—2日)。按省辖市划分现场展位,展示各地的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和志愿服务特色工作(每个标准展位面积约40㎡,特装展位根据各地需要协调安排,具体展位分配和参展事项另行通知)。按志愿服务类别,对部省属高校、企业和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参展项目进行展陈。

  4、集中展示(9月3—4日)。举办“志交会”开闭幕式,组织人员观展、精品项目集中推介、优秀项目评审等。同时,开展项目签约、志愿课堂、主题沙龙、服务体验等活动。

  5、跟踪培育(9月?4日— )。由各市文明办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对接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动态掌握对接项目运行情况及进展成效,指导做好项目总结、评估和成果运用推广工作。

  八、参展项目条件

  所有参展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公益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服务成效显著。

  2、项目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含分支机构、团体会员),或2016年9月1日前完成登记申请的组织。

  3、项目团队的内部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较为规范,核心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项目实施的志愿者不少于10人,项目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为在本省范围内实施的项目,且2016年6月底前已持续实施半年以上。创新性较强且活动频次较高的项目,实施时长可适当放宽。

  九、奖励资助

  1、对所有参展项目,将视情况从中评出金奖、银奖、铜奖项目若干,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2、对志愿服务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的企业、慈善基金、社工机构等,将授予“爱心单位”荣誉称号。

  3、对宣传发动、资源对接、参展布展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举办“志交会”,是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抓手,是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各市文明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资源整合。“志交会”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志愿服务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的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坚持标准、注重把关,把参展项目遴选好,又要广泛动员、注重推介,把社会资源整合好,确保参展项目与社会资源实现有效对接。

  3、强化宣传发动。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志交会”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参展项目的宣传推介,加强对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善行义举的宣传倡导,最大限度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晓认同,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附件: (点击下载)

  1、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项目申报表.doc 

  2、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项目申报书.doc 

  3、首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民政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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